2024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体学习,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法治化。2024年,我局共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5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带动“广泛多数”学法,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第一议题”,开展集体学习;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进行干部个人学习。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佛冈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由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不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遇上的问题、困难,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经常抓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依照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一)持续深化改革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今年,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电子归档”全流程电子化审批,目前,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率已达到95.74%,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法律机构担任法律顾问,涉及法律事务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均积极向律师咨询,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合法合规。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我局设立法制审核小组,制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规定期限内,于政府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等行政执法信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两法衔接案件移交工作,今年我局无移交案件。四是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我局依法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职责,由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应诉案件。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在栏目上公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内容,并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计划、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等行政执法信息。
(四)加强住建领域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建设工程审批管理。2024年我局办理施工许可47宗,建筑面积75.52万平方米,投资金额17.45亿元;在建工程人员变更162宗;组织联合验收74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82宗;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证9宗,面积为33333.79平方米;办理人防工程竣工备案8宗,面积为51049.92平方米;办理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宗数共41宗。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83.15万元;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6宗,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45宗;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40宗。
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2024年我局共出动849人次,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汛期安全等综合检查283宗次,抽检安全网12组,参加安全监督交底27次,超一定规模危大工程论证18次,审批项目安全评定58个,审批起重机械安装72台、拆卸104台、使用登记70台、使用登记延期13台,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1份,局部停工通知书31份,巡查记录表91份,对107人次、27间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扣分,以上隐患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熟悉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共2条,已完成整改2条,整改率100%。
三是加强建筑质量管理。2024年全县新增报监工程项目42项,建筑面70.8万平方米;监督基础验收33项,主体验收35项,竣工验收77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7份,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13份,停工通知书1份,实施质量动态扣分29份共226分;抽检建筑原材料107批次,85批次原材料合格,7批次原材料检验不合格(经已整改完毕),15批次原材料暂未出检验结果;处理质量相关投诉424项,无发生任何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我局开展了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及质量月的活动,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营造质量强国的社会氛围,使质量强国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同时还在山语和溪一期6#楼示范推行“业主预看房”制,探索建立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倒逼工程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四是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牵头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显示,全县共排查房屋建筑13564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287栋,其他自建房101187栋,不需要排查27169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共580栋。针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大力度开展整治销号,截至今年年底已完成全部销号,销号率100%。
五是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2024年,我局办理因违反建设、安全和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而立案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9宗,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宗,2宗正在调查办理中。为做好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的承接工作,我局召开了2024年住建领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对关于住建领域《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第一批)(第二批)》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人员住建领域业务能力,为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
六是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2024年,我局制定了《2024年佛冈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派出69人次对全县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了经营行为的检查,2024年下半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执法6次,对我县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捂盘惜售、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行为检查,推动房地产市场主体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从源头化解房地产领域金融矛盾风险。同时,通过不定期现场巡查、查阅资料、合同抽查等方式对我县登记备案的8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检查内容以经营场所信息公开内容、房地产中介交易行为为重点,共抽查房地产经纪机构6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并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立即按要求完成整改,公示公开信息。
七是持续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消防专项治理。2024年我局制定《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防风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24份;组织开展佛冈县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管理会议、佛冈县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培训班、佛冈县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动员会等会议20次;开展春节夜查行动、元宵夜查行动、电动车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228人次抽查了48个物业小区,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积极推进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粤执法平台应用工作,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粤执法平台操作规范进行案件录入,加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对平台操作规范、《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的学习。2024年,我局使用粤执法平台办案共86件,平台使用率达到100%。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做好普法宣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不定期在官方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为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我局在政务网站发布2024年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二是把握特殊时间节点,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活动。三是活用单位资源,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宣传挂画等进行法治宣传,并在活动室配备法治相关报纸杂志,供全体干部职阅读、学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行政执法卷宗的部分文件内容、格式不规范;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六、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佛冈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县有关重大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监管。一是持续开展在建工地、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三是常态化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重点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水平。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对清远粤执法平台的规范操作,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坚持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普法。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督促各部门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渠道广泛宣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知识“六进”活动。
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