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编制背景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231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快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最大限度地缩小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农村孩子也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规划》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0〕6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22〕33号)、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广东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基〔2022〕3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231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佛冈县委 佛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委发电〔2023〕7号)、《佛冈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佛府函〔2023〕44 号)、《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粤教基〔202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我局编制出台了《佛冈县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2023-2027年)》。
三、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佛冈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结合本县经济发展和教育现状对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2023-2027年布局做出优化调整,本规划共三章内容,约5200字。
第一章总则。规划要求主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快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最大限度地缩小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农村孩子也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明确规划的原则、依据、范围及期限。
第二章 学校(园)发展目标。从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现状、形势分析学校(园)发展基础,找准学校(园)发展定位和目标:根据本县常住人口的变化趋势,立足当前,并着眼未来几年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通过调整结构、资源重组、盘活资产,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利用教育资源,发挥其社会效益。制订规划指标: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合理、资源更加优化、均衡更加优质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人民更为满意的优质教育,群众教育获得感大幅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第三章 规划内容与保障。规划内容:一是撤并“空心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减少资源浪费;二是推进县城区域扩容提质,增加公办学位,消除“大校额”;三是异地新建中职学校,增加中职学位;四是落实小区配套项目建设及移交,增加公办学位;五是解决结构化矛盾问题,促进城乡优质均衡发展。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能如期实施。
《规划》安排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主要预期性指标共11项。规划指标体系与《佛冈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保持一致。结合我县近五年常住人口出生率以及未来五年入读需求预测等各方面考虑,规划分阶段撤并(销)“空心校”和生源稀少的小规模学校。2024年规划撤并学校4所,撤销教学点21个;到2027年,全县共有幼儿园70所(含民办37所),小学32所,初中学校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2所,高中阶段学校4所(含1所民办),特殊教育学校1所。同时结合2023-2027年期间经济总量、经济发展基础、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未来发展趋势等,规划进行新建、改扩建学校、幼儿园(重点是县城区域),进一步推动县城新型城镇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