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镇在城管领域中的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必须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提高各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9月27日下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了乡镇行政执法培训。本次培训由政策法规股股长方呼佳主讲,各镇约18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以专题授课的形式进行,围绕执法规范化及证据收集、准确把握执法中的“观察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典型案例分析进行了讲解,就行政强制过程中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催告、书面强制执行决定、公告、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及其决定书的送达、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进行解读,特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及第二款“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进行了阐释,强调了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要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避免激化对立情绪,引发社会矛盾,避免不文明执法行为损害行政机关威信和形象等。
培训过程中既有理论的提升,又有实践的指导,为执法人员提高办案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进一步提升了培训效果,受到了参训同志的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