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设2个职能股(室)和一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文秘、政务公开、档案、信息、财务、人事、劳资、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党建、宣传、信访、安全、保密、老干、工青妇等工作;协助管理镇级统计站正、副站长的选任调整;负责管理统计学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和处理统计违法违规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国家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县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及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组织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统计制度,收集和综合整理相关现代化产业体系统计数据,进行相关评估、分析、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二)统计业务股(综合核算股、能源统计局)
1.综合统计
负责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综合统计,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全县统计数据和进行审核;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的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整理、编辑、出版发行统计资料;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析;承担重要统计或社会经济分析研究课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开展经济与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和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收集和综合整理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进行相关评估、分析、监测等工作。
组织实施基本单位清查,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分析、重要经济分析课题,协调本局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工作;协调审核各专业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以及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县委开展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工作。
2.计算机应用
负责全局各专业统计数据处理、协调和指导工作;管理计算机的应用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
3.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
组织实施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对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检查和评估;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业务工作。
4.劳动工资、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变动调查统计
组织实施劳动工资、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变动调查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劳动工资、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变动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相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对劳动工资、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变动调查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劳动工资、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变动调查统计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5.农村统计
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城镇及农村住户、价格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农村社会经济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各镇农村统计基层建设,指导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6.工业、科技统计
组织实施工业、科技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工业、科技方面的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开展统计分析;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检查、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7.交通、邮电通讯业统计
组织实施交通、邮电通讯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交通、邮电通讯业统计方面的调查统计数据;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开展统计分析;对相关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交通、邮电通讯统计业务工作。
8.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方面的统计数据;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开展对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对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检查和评估;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组织指导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9.能源统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各镇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方面的统计数据;对能源方面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
(三)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根据国家、省、市提出的普查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按时按质完成各类普查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录入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城镇住户、企业投入产出、1%人口、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小型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个体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抽样调查和禽畜监测、R&D资源清查、居民消费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劳动力调查及企业用工情况问卷调查;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提供农村、城镇居民生活及价格水平等统计数据,同时,做好历史资料的加工整理、归档和台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专业数据库,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各类普查调查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为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决策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