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机构
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3)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和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强社会管理,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三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6)综合协调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8)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动员辖区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9)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佛冈县水头镇府前路37号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2)邮政编码:511660
(3)办公电话:0763—4721122
(4)传真:0763—47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