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1 |
佛卫公罚(2018)01号 |
佛冈县石角镇素莲妆容形象店经营者陈素莲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美甲服务工作 |
警告、罚款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美甲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佛冈县石角镇素莲妆容形象店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00元整 |
2018-05-08 |
佛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执行结果:完全履行,已通过体检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
2 |
佛卫公罚(2018)02号 |
佛冈县名师风格美发店经营者孙先移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美发服务工作 |
警告、罚款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美发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佛冈县名师风格美发店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2018-05-23 |
佛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执行结果:完全履行,已通过体检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