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中心血站站长、献血办主任梁伟文为县卫计局颁发“清远市实施《献血法》二十周年(1998-2018)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牌匾。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实施以来,县卫计局(原卫生局)非常重视无偿献血工作,率先垂范,每年均在春节前后最急需血液的关键时刻,动员全系统医务人员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大力推动我县无偿献血公益事业深入开展。据统计,二十年来县卫计(卫生)系统无偿献血高达1500多人次,献出血液45万多毫升,相当于全县1年的无偿献血总量,其中局机关干部职工无偿献血100多人次,献出血液3万多毫升,为我县的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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