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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冈县供电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09:58:21来源: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访问量:-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佛冈县供用电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佛冈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为拥有良好信用的用电主体提供更优化便捷更好的供电服务,进一步优化我县用电营商环境,形成诚信用电的良好市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供电服务领域的应用,建立并逐步完善用电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披露、应用机制,以信用数据为支撑,创新供电服务模式,简化办电手续,为诚实守信用电主体提高办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规范用电主体用电行为,提升用电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打造具有佛冈特色的“信用+供电服务”便企惠民应用场景。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供电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依规将无正当理由欠缴电费数额较大,经催告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窃电及约用电信息、失约信息纳入失信记录。

  (二)推行供电领域信用承诺制。搭建“信用+供电服务”应用场景,积极引导各类用电主体在办理供电业务时,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清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信息,对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

  (三)对信用良好客户提供更优质增值服务。3年内无欠费、窃电、违约用电、失约等行为的信用良好用户,提供客户经理上门、容缺受理、日常用电分析、用电用能咨询等专属便利措施,提高供电服务质量。

  (四)打造信用办电的全新模式。积极与国土归口管理部门探索研究,推出对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小产权、无产权,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级符合要求的,由用电主体书面向供电部门作出诚信守法用电承诺后,以信用报告代替物业权属证明,即可办理用电申请,实现“零证”办电。

  (五)完善用电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制定供电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工作机制,对已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失信主体,可按程序向供电部门或辖区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修复申请,依法依规修复相关失信记录。

  三、建立推进落实长效机制

  (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供电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场景应用,切实发挥信用建设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服务经济稳增长和民生改善的作用。

  (二)建立信用办电优化机制,根据任务推进进度,不定期组织相关企业收集办电感受,及时归纳、总结、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附件:1.“信用+供电服务”应用流程

  2.信用办电承诺书(模板)

  (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及电话:郭志华4283286;佛冈供电局联系人及电话:朱敏生,4276016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清远佛冈供电局

  2024531

  


附件1

  “信用+供电服务”应用流程

  一、应用范围

  全市所有不存在拖欠电费,拖欠违约金、违约用电、窃电、失约等行为,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企业用户,应用范围如下:

  (一)以国有土地上的自有建筑物为用电地址办理用电业务。

  (二)以自有的无建筑物国有土地为用电地址办理用电业务。

  二、应用场景

序号

业务名称

资料类别

应用方式

是否可以免提交

1

高压客户新装

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信用报告代替

2.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按需提交

企业法人办理无需提交,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交。

2

低压非居民客户 新装

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信用报告代替

2.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按需提交

企业法人办理无需提交,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交。

3

统建新装

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信用报告代替

2.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按需提交

企业法人办理无需提交,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交。

4

过户

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信用报告代替

2.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按需提交

企业法人办理无需提交,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交。

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装

1.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信用报告代替

2.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非本人办理需提供)

按需提交

企业法人办理无需提交,委托经办人办理需提交。

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

  三、应用流程

  (一)业务申请

  用户可通过“南网在线”APP、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等线上服务渠道申请用电业务办理。

  (二)现场勘查

  用户完成线上申请后,由供电企业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用电地址以及业务类别适用“信用+供电服务”应用场景的,咨询用户是否需要信用办电。

  (三)完成受理

  对于用户提出信用办电申请的,由客户经理通过“信用清远”系统查询调用用户电子信用报告,经核查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引导用户签订《信用办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并通过“信用清远”向社会公开后,完成用电业务受理,免除用户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2

  信用办电承诺书

  申请用电单位名称:                                

  申请用电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申请单位与用电地址对应物业权属的关系:□业主/□租户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不存在伪造证明材料、隐瞒实际情况、妨害供电企业或其他主体权益等情况。

  二、用电地址对应物业权属为我单位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不存在违章、违建或其他违法情形及纠纷。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用电,不窃电,不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

  四、自觉履行合同义务,诚信用电,不拖欠电费,不违约用电,做好自有产权界面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根据供电企业通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若未遵守本承诺内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承担终止供用电关系的处置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

  六、本《信用办电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并自愿承担违反本承诺的后果。



  承诺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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