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广东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佛冈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佛冈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我局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组织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
2022年10月16日,我局主要负责人姚莹丽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全程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
(二)组织专题会议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年11月2日下午,我局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紧紧围绕报告提出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联系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抓好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用地保障服务、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工作,力争在新征程上展现新的更大作为,为推动佛冈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二是铸牢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基础,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头脑;三是注重主题化普法,结合“6.25”全国土地日、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日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进乡村、进社区等形式,全方位、多样化普法,从而提升群众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两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的工作格局;二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业务股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工作局面。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依法执政时法治建设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我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查自纠。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廉政宣传,2022年9月26日,我局开展“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罗焯新同志讲课。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鼓励局各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求局各班子成员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流程,加强风险点检控,严格做到“权力行使按流程”。
四、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强化依法决策。在作出规划和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落实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并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3.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各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对其负责的日常行政审批和服务等事项的送审文件进行审查和签批,实行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审查和审批结果负责。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多措并举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将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机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
3.探索完善监管方式。配合做好行政管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及时将履职过程实际产生的信用信息数据推送到清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用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健全和完善监管措施。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1.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法依规。二是在门户网站、双公示系统多渠道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我局共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件。三是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案卷保存。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齐影音等现场记录设备,我局目前配备有执法仪13台,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并且,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2022年度,我局稳步推进存量违法用地整治,积极开展2021年土地卫片新增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我县2021年土地卫片新增违法用地共431.88亩(耕地66.07亩),已整改361.79亩(耕地52.06亩),剩余70.09亩(耕地14.01亩)未整改,整改率为83.77%。
(2)严厉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市一级认定我县新增图斑194宗,经各镇各有关单位的通力合作,目前我县已拆除164宗,剩余30宗未拆除,我县整改率为84.54%,已复耕123宗,未复耕71宗,复耕率为63.40%。
(3)严格落实在线巡查工作。2022年1月至今,我县在线巡查人员平均上线率为95.22%,上线时间22497.18小时,巡查距离为439263.83千米,其中石角所100%,高岗所91.13%,水头所90.93%,迳头所98.19%,汤塘所100%,龙山所100%。全县共报送土地事件434宗,涉及土地面积1559.74亩(其中耕地面积365.6亩,永久基本农田404.17亩)。
(4)加大巡查打击盗采稀土矿行为。2022年至今,我局联合县联合执法队出动960人次,共组织打击非法采矿巡查240次,制停或捣毁非法采矿点38个,清理灌药水管、浸泡池、收矿池等设施若干个,所有盗采点已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打击。共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1宗,已出处罚决定1宗,缴交罚款12万元。
(四)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做好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调处工作
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热情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切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涉及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破坏农用地等各方面内容的信访投诉案件759件,其中包括12345平台信访举报案件543件,均已按时回复,杜绝出现红牌、黄牌工单;通过信访系统、信访局转办、群众来访等方式受理的信访案件216件,已按期办结199件。
2.多措并举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行为,谁负责”原则,分解落实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主管,法规与相关业务股室共同参与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二是利用法律顾问,充实办案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及时与其沟通案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请其为行政复议、诉讼参谋把关,凝聚合力做好案件的举证和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三是做好案件梳理,抓好结果落实。认真履行复议决定、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等,将案件结果及时反馈业务股室,抓好案件结果的落实。同时定期梳理案件办理情况,以复议、诉讼案件为契机,自查日常执法工作瑕疵,并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及业务股室对案件进行分析交流,督促其依法履职,规范行使职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处理以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件,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7件;以县自然资源局为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信息公开类1件,行政赔偿类1件;以县人民政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山林纠纷裁决类3件。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落实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把普法工作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着力点,科学谋划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明确各业务股室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各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运用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宣传民法典,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使群众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牢记民法典,使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4.组织开展县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制定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分别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为营造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2022年8月10日上午,我局组织开展县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主题,切实提高广大干部掌握和准确运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六)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一是稳妥推进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会同律师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化,积极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加强衔接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中的负担。二是为进一步梳理我局权属争议工作范围,推动争议工作处理的专门化专业化,一方面我局经县政府同意于2021年8月份成立了佛冈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争议调处办公室,并进一步明确了调处办的工作职责,主要针对国土、林业的所有权权属争议开展调解及行政裁决工作;另一方面,为推动行政裁决规范化,我局从县林业局、农业局抽调具备调处裁决经验的工作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接待和受理有关案件,严格要求办案人员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调处条例按部就班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调解等工作,拟定的行政裁决书经局内部法规股审查后交由律师进一步审核,定稿后再递交县司法局审定。三是自成立以来,调处办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和化解群众集体上访,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投诉咨询业务,接待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对于不服行政裁决的案件,要按照法律法规,指引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做好维稳工作。截至目前,正在处理的案件共8宗,其中新受理案件5宗,面积共 473.588亩 其中林木林地权属纠纷案件3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2宗,法院撤销裁决需重新做出裁决的土地权属争议1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裁决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2宗,面积共457.5421亩。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在普法宣传方式和途径方面还较多地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创新性还不够,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佳。
(二)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仍未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不能很好地把依法行政与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学法的时间不够充足,在思想上存在实用主义,存在与职能职责和业务关系不大的重大法律法规多学、关系不重大的少学或不学等情况。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参差不齐,对相关专业法律知识了解不够透彻,开展执法工作时过于死板,对问题分析能力较弱,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六、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高质量。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镇街与我单位行政执法案件协调协作机制,强化指导和监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三)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按要求配合开展“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轻畸重等行为。
(四)努力提高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促进其深入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理论任职和业务水平,并将相关理论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队伍知识结构。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