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结合,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更加坚决地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做到深入学、系统学,提升政治素养,找准工作方向;二是在紧抓落实上下功夫。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在谋划长远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四是在法治宣传上下功夫。要建设高素质民政法治队伍,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 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情况
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举措,把握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对标对表制定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建立科学管用、系统衔接、运转协调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分工明确、逐级负责、科学合理的目标任务分解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有效实现部门协同推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纲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形成以局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的氛围,营造良好民政法制环境。局相关股室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做到认真领会和正确运用《行政处罚法》,熟练掌握行政处罚程序,确保依法履职。有机结合下乡检查、督导、宣传等工作,充分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四、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化建设。
(一)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及直属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集中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社会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法考试,通过率100%。在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求全体民政干部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行政行为合法,确保了民政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在我局上下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召开系列主题宣讲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同时,拓宽学习渠道,利用工作群发布专题学习教育资料,便于全体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参加学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三)突出领导作用,发挥领导职能。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完善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增强单位的公信力、执行力。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实施行政审批。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民政建设环境。
一是开展“七五”普法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规政策更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二是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化解的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诸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全县民政系统范围内暂无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2021年聘任6名乡镇儿童督导员和90名儿童主任,落实全县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信息录入工作,完善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充实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培养民政干部力量,增强民政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二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继续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指导全县民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的职责,强化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严格要求各执法股室和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责任的落实。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民政普法教育,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民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三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1年我局没有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以县政府或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稳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一是积极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村(居)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二是全县78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完成率100%。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今年所办理的扫黑线索有4件,均已办结。
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全面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请求,对信访中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积极开展矛盾排查,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2021年(截至10月31日),共处理清远市民政局交(转)办信件和群众来信来访2件。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共2件,已办理2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来信29件,已办理29件,其中咨询5件,投诉件24件;收到举报信1件,正在办理1件。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来信3件,已办理3件。我局对有关的咨询投诉及时答复,对信访问题和案件都及时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为满意。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全面修订完善我县各村委、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村规民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禁止黄赌毒、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红色文化、房屋风貌管控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张榜公布。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度,让村规民约更有生命力,更接地气。我县78个村委会和785个自然村100%完成村规民约修订上墙张榜工作。
婚姻登记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坚持严格依法登记、从严执法。至11月底,我县共计结婚登记1642对(其中涉外结婚登记2对),办理离婚登记545对,补领结婚登记有270宗,补领离婚登记57宗。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从6月1日起,全面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城通办”。
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用字、拼写管理,推进镇、村地名标志设置,提高地名标志设置覆盖率和规范化。到2021年10月,完成住宅区命名、更名3处,道路命名、更名7条。
加强社会组织检查工作。一是制定佛冈县民政局社会组织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社会组织9家,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安全生产法及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培训班,参与社会组织负责人50多人次,提高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意识。三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立佛冈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摘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牌匾2个。四是开展双百社工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培训班,提高社工识别非法社会组织能力,织密社会组织情报信息网络,建立社工协助摸排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的长效机制。五是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我们在行动倡议活动,号召全县5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六是县民政局印发关于成立佛冈县民政局综合执法组的通知。因社会组织执法人员少,我局将有执法证人员组成综合执法组,建立局内联合执法机制,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调动全局执法力量参与执法。七是依法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19个。社会组织信息网办结业务事项200余个。
依法规范社会捐赠。根据清农扶组【2021】4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下属单位县慈善总会负责物资捐赠管理。2021年,县慈善总会发挥“大爱救助”的职能,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发起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倡议书,鼓励全县爱心人士和企业参与捐赠,累计接收到账资金470万元,其中包括企业定向205万元、非定向168万元,干部职工等其它个人捐款97万元。县慈善总会依法规范捐赠程序、受赠行为和受赠物资的管理使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民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民政部门承担着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等许多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涉及范围广、执法工作量大,但执法队伍人员少,缺少必要的现场执法设备、依法行政经费不足等,影响了执法主体作用的发挥。二是基层法治建设还需加强,干部职工的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二)壮大民政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补充行政执法人员,争取人员编制,落实建立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利用窗口宣传和机关宣传等,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加强法治建设。
(四)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号召社会组织参与到我县的法治建设工作中。
佛冈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